正风反腐在身边│正安:护航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安全
信息来源: 遵义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7日
“张某犯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近日,正安县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原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某严重违纪违法案。
此前,正安县纪委监委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关于张某权钱交易等方面的问题线索。随即,县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开展核查。
在初步走访核查中,不少人反映张某与多名商人老板来往频繁,且在张某任职期间,承接了大量工程项目。
作为重要部门的“一把手”,张某和这些商人老板是否存在经济往来?这背后是否存在猫腻?为进一步查清真相,调查组决定从张某任职期间经手的项目入手。
“该项目资金到位后,乡村振兴局拨付给了瑞濠街道办,瑞濠街道办为什么又原数返还乡村振兴局?”调查组重新梳理张某任职期间的上百个工程项目资料和财务资料,终于发现了端倪。
经进一步调查核实,此项目资金是瑞濠街道办以村集体经济项目的名义向县乡村振兴局立项申请,申请资料显示,项目资金为260万元,到位后应入股瑞濠街道办某水产养殖公司发展地方经济。
与此同时,调查组比对排查县乡村振兴局、瑞濠街道办、该水产养殖公司往来账目。发现在该项目未立项申请前四个月,县乡村振兴局曾拨付一笔资金给瑞濠街道办,瑞濠街道办收到资金后转入该水产养殖公司,巧合的是,这笔资金刚好为260万元。
“请你说明这笔资金是怎么回事?”调查组找到张某,开门见山地问道。
“具体记不太清了,好像是瑞濠街道办申请的项目资金。”张某言辞闪烁。
“既然是申请的项目资金,为什么资金拨付时间在项目申请之前?”调查组继续追问道。
面对调查组摆出的证据,张某眼看无法隐瞒,只能如实交代。原来,瑞濠街道办为了解决辖区内3个村(社区)产业发展问题,向乡村振兴局申请了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由于项目申请需要一定时间,张某和瑞濠街道办相关负责人商量,决定先将260万元资金提前借支给瑞濠街道办入股辖区内的水产养殖公司,瑞濠街道办在项目资金到位后再归还乡村振兴局。
调查组顺藤摸瓜,相继查出了张某在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项目承接、资金拨付上给予关照,并收受贿赂的问题。最终,张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瑞濠街道办相关人员也被严肃处理。
规范乡村振兴资金管理,项目先行。正安县纪委监委精准解剖张某案件暴露出的项目立项、批复、管理中的问题,以此为“小切口”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乡村振兴领域腐败问题。截至5月中旬,全县共发现问题线索27件,立案17件17人。(正安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