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发票的金额与实际情况不符,可能存在虚报冒领或挪用资金的问题,建议按程序移交……”日前,在赤水市委第三巡察组组务会上,巡察组第二副组长对问题线索的分类处置提出意见建议。
“巡察组第二副组长是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她结合日常监督情况,综合分析巡察发现问题,可以提高问题线索研判质效。”赤水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在组务会后有感而发。
以纪检监察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巡察组“第二副组长”,是赤水市委巡察机构创新巡察组设置,加强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的一个有力探索。
“第二副组长不参与巡察组日常工作,主要为巡察组把准巡察重点、有效甄别问题线索等方面提供协助。”赤水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第二副组长参加巡察组组务会,与巡察组共同会商讨论发现的重要问题或线索,及时开展线索研判、指导筛选关键线索、帮助界定性质、锁定主攻方向、提供政策支持,并对需要“边巡边查”“立行立改”的事项,做到提前介入、及时跟进、优先办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融合。
巡察期间,第二副组长与巡察组保持沟通联系,实时跟进巡察工作进展情况,共同研究下一步工作和需要关注的重点,着力发现影响改革、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促使会商研判更加及时、紧密、深入。巡察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后,第二副组长将协同巡察组成员开展谈话,指导书证资料收集,提前固定证据,更全面、更深入地挖掘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
针对巡察组遇到的重点和难点,第二副组长结合日常监督掌握情况、纪检监察工作经验和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在党规党纪适用性、可查性方面提供政策指导及咨询,帮助分析被巡察单位风险点,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精准度和处置质效,推动优化“边巡边查”模式。
赤水市委第二巡察组处置巡察发现的党员发展工作相关问题就是这样一个实例。在对处置主体存疑的情况下,第二巡察组召开组务会,第二副组长结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条款及类似典型案例进行分析,与巡察组共同研判情况,巡察组最终将该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组织部门核查。
“以第二副组长为纽带,解决了纪检监察监督与巡察监督贯通融合载体较少的问题。”赤水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第二副组长与巡察组共商巡察报告、专题报告和巡察反馈意见,不仅提升巡察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还帮助纪检监察室进一步掌握被巡察单位的政治生态,提升日常监督工作的质量。(赤水市纪委监委)